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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系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晨午检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保证广大学生在校的身体健康,根据旅游管理系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部署,现制定疫情期间旅游管理系学生晨午检制度如下:

一、每日晨检

1、旅游管理系为在校学生发放体温计,学生起床后先进行体温测量,将体温测量温度情况每天7点前在班级群内如实上报。各宿舍舍长负责督查宿舍成员进行体温测量并督促成员按时上报。没有进行体温测量和上报的学生不得离开宿舍进入教学区域。

2、旅游管理系学生如体温测量出现异常(高于37.3°),先告知舍长,由舍长监督再次进行体温测量,确定高于37.3°后,发热学生暂时不要离开宿舍,由学生本人第一时间上报班主任老师。

3、班主任在收到学生体温异常报告后,在学生晨午检台账上做好记录,第一时间上报旅游系学团辅导员,并由旅游系学团上报旅游管理系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时上报学工部和学校医疗专家组值班专家。班主任在接到异常报告后要第一时间到学生所在宿舍落实情况,稳定学生情绪,等待专家组的安排。

二、教学区检测

1、旅游管理系在教学区域和实训区域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根据本系实际学生数量配备红外测量仪,每日安排学生干部和值班老师对进入该区域学生进行体温测量。

2、学生如体温测量出现异常(高于37.3°),由值班人员将其带至观察区再次测量,如还高于37.3°,则安排学生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

3、在确定学生发热后,值班人员将学生带至隔离区,在学生晨午检台账上做好记录,第一时间上报本系辅导员,由辅导员上报学工部及学校医疗专家组值班专家并同时上报本系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等候专家处理。

三、每日午检

1、学生午睡起床后先进行体温测量,将体温测量温度情况每天1点半前在班级群内如实上报。各宿舍舍长负责督查宿舍成员进行体温测量并督促成员按时上报。没有进行体温测量和上报的学生不得离开宿舍进入教学区域。

2、旅游管理系学生如体温测量出现异常(高于37.3°),先告知舍长,由舍长监督再次进行体温测量,确定高于37.3°后,发热学生暂时不要离开宿舍,由学生本人第一时间上报班主任老师。

3、班主任在收到学生体温异常报告后,在学生晨午检台账上做好记录,第一时间上报旅游系学团辅导员,并由旅游系学团上报旅游管理系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时上报学工部和学校医疗专家组值班专家。班主任在接到异常报告后要第一时间到学生所在宿舍落实情况,稳定学生情绪,等待专家组的安排。

 

四、每日晚检

1、学生入睡前先进行体温测量,将体温测量温度情况每天晚上22:00点前在班级群内如实上报。各宿舍舍长负责督查宿舍成员进行体温测量并督查成员按时上报。班主任每晚须检查本班上报情况,对未按时测量体温和上报的同学要进行提醒和督促。

2、学生如体温测量出现异常(高于37.3°),先告知舍长,由舍长监督再次进行体温测量,确定高于37.3°后,发热学生暂时不要离开宿舍,由学生本人第一时间上报班主任老师,宿舍舍长负责报告本宿舍楼值班的辅导员老师。

3、班主任在收到学生体温异常报告后,在学生晨午检台账上做好记录,第一时间上报本系辅导员老师,由辅导员上报学工部及学校医疗专家组值班专家并同时上报旅游管理系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班主任需第一时间到学生所在宿舍落实情况,稳定学生情绪,等待专家组的安排。

五、其他异常

如学生体温正常,出现干咳、腹泻等其他身体异常状况,处理程序同上,由专家组根据学生情况进行研判。

六、纪律要求

1、要严格执行学生晨午检制度,做好晨午检记录和学生体温台账。

2、班级的班主任老师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要求,切实负起责任。

3、班主任、辅导员、系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疫情期间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随时处理突发事件。

4、全系在校学生要认真遵守晨午检制度的各项要求,对不遵守制度要求、故意误报、瞒报、漏报的学生,按照《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进行纪律处分,对违反国家疫情防控要求,违反法律制度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旅游管理系

2020年2月20日